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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
作者: 时间:2013/3/29 来源: 浏览:11413 次

   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《合乐888网页版登陆》(环发[2006]28号)文件精神,现开展湖南省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,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概要:
    湖南省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位于暮云镇西湖村,总规划用地面积183485.0m2(约275.2亩),项目总建筑面积177830.8m2,其中:地上建筑面积117830.8m2、地下建筑面积(地下室)60000 m2。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:芙蓉大剧院、湖南省考古研究所及考古遗产保护展示基地、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及非物质遗产展示基地、省文化艺术中心及综合服务楼、省直院团综合楼、省幼儿艺术教育基地及幼儿园、省文化艺术交流与交易中心、职工宿舍楼、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给排水、供配电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。项目建设总投资139967.08万元,预计于2016年8月正式运营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1、工作程序
 1)环评单位接受环评任务委托;
 2)项目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;
 3)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;
 4)公众意见调查及反馈;
 5)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2、主要工作内容
 1)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;
 2)环境质量现状评价;
 3)项目工程分析;
 4)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;
 5)环境保护措施分析;
 6)选址的可行性及规划方案的合理性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   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对区域环境状况的意见,公众在对项目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,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,本着客观、真实和负责的态度,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向建设单位、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,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。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主要内容包括:
1)该本项目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;
2)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;
3)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。
   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(单位或住址、文化程度、职业、联系方式等)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,必要时进行回访,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公众参与方式
1、填写问卷调查表;
2、以信函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、评价机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联系方式
1、建设单位
 1)名称:湖南省文化艺术中心
 2)邮政编码:410000
 3)通信地址: 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69号 银桂苑 14-201
 4)联系人: 潘敏
 5)联系电话:0731-84912938
2、评价单位
 1)名称: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
 2)邮政编码:410114;
 3)通信地址: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11室;
 4)联系人:蒋定坤
 5)联系电话:0731-84517845;
六、信息发布有效期限
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
2013年3月28日